寫信須知
一、注意事項
(一)請填寫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,以方便我們及時與您聯系,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。
(二)在提交訴求時,只能提交一個問題,便于問題及時解決以及對信件管理和監督;
(三)請確保內容詳實具體,以方便相關部門核實辦理。
(四)請務必牢記流水號和查詢密碼,方便日后查詢。
(五)內容不實、邀請、出版、推銷類的信件概不受理。
(六)寫信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,不得填寫具有騷擾、中傷、辱罵、恐嚇、誹謗、傷害、色情、反動、迷信、危害國家安全等非法信息,禁止利用信箱上傳病毒、木馬。違者將依法追究其責任。
(七)寫信人發信后,請盡量耐心等待,避免一信多投。
二、受理范圍
(一)咨詢類:包括對行政職能職責、政策規定、辦事流程等政務信息工作的咨詢;
(二)求助類:包括對行政職權范圍內的管理、服務等方面工作提出的求助;
(三)投訴類:包括對行政管理、社會管理、公共服務等便民服務工作的投訴;
(四)建議類:包括對行政管理、社會管理、公共服務等方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。
三、不受理范圍
(一)涉及國家機密、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的;
(二)涉及市委、人大、政協、紀檢、法院、檢察院等職能的,以及軍隊和武警職能的;
(三)已經或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或正常信訪渠道解決的;
(四)職權處理的部門和單位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;
(五)訴求事項已依法依規辦結,但訴求人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訴求的(姓名、電子郵箱、IP地址、聯系電話、手機、傳真號碼及訴求主要內容相同的,均認定為同一人);
(六)反映問題屬于110、119、120、122等緊急救助系統受理的;
(七)非本市行政職權管轄范圍的;
(八)訴求情況不清、無具體訴求內容的;
(九)維護自身權益的訴求件未提供實名和聯系方式造成無法核實的;
(十)其他違反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情形。